设为主页  加入收藏         

联系我们

电话:181 1636 0811

行业资讯当前位置:无锡轿车托运 > 行业资讯 > 正文

购一年交强险只管四个月 购车时需核查
发布时间:2013-05-01 11:02 浏览:

购车时交了一年的交强险费用,谁知仅仅过了四个月,竟又要交第二年的了,找车商理论,被告知这是“内部规则”。

武汉的刘先生介绍,今年2月,他与人合伙在武汉市宇泰汽车交易有限公司买了一款东风中型自卸车,包括一年的交强险和车款共18.5万元。车商当时称,此车已于去年6月上牌,并挂靠在江夏一物流公司。

今年6月,刘先生接到挂靠公司电话,告知此车要年审,并要交第二年的交强险费3200元。刘先生找到车商讨说法,并要求退还多余8个月的交强险费用。

车商称,此车去年6月上牌时,已交了一年保期的交强险费,今年6月,保期已到。车商一经理解释称,按内部规定,第二年交强险费由车主自己交。先上牌后售出的车都是这样,这是内部规则,退费不可能。

工商认为,即使是内部规则,买车时车商也应告知客户,将交保险费用事宜向刘先生说明。因调解未果,工商部门建议刘先生通过法院起诉途径解决此事。


版权所有 © 上海南芝轿车托运有限公司